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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员和鼓励基层单位开展2018年“全民营养周” 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2873 来源: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
一、宣传发动
1、通过妇幼营养分会委员和活跃会员开展活动。
2、重点发动基层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开展活动。
二、对申请单位和个人开展活动的支持
拟通过妇幼营养分会的动员和组织开展2018年“全民营养周” 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全民营养周”系列活动工作组提出申请。申请被受理后,均可获得妇幼营养分会的支持。支持内容如下:
1、开展活动的横幅
由妇幼营养分会统一印制2018年“全民营养周”妇幼营养健康宣教活动横幅。每个单位三幅,内容分别为:
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开展“全民营养周”营养健康科普活动
慧吃慧动、健康体重+孕期'吃动孕平衡、合理孕期增重'
慧吃慧动、健康体重+哺乳期'吃动乳平衡,恢复孕前体重'
2、提供妇幼人群平衡膳食宝塔挂图一套(8张挂图)。
3、提供全民营养周宣传画三幅(妇幼营养版)的电子版和纸质印刷品(每幅2-5张)。
4、提供带“全民营养周”logo的妇幼人群平衡膳食宝塔宣传折页,每个单位200份。
三、申请单位和个人的任务
1、做出认真开展2018“全民营养周”活动的承诺,并于2018年5月13日-19日期间在所在地(所在单位、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开展宣教活动,切实做到活动有规模、宣传有效果,惠及当地大众。
2、提交反映“全民营养周”活动的资料
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提交活动总结资料,包括简要描述活动情况的文字材料(时间、地点、参加的专业人员,活动覆盖的宣教对象和人数等)、三张以上全面反映活动情况的高清图片。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活动,也需要参考上述要求提交活动资料。
四、奖励办法
对在2018年“全民营养周”活动中,积极开展妇幼人群营养健康宣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经评估考核合格给予以下鼓励和支持。
1、在2018年底举办的全国妇幼营养学术会议上点名表彰。
2、活动负责人或带头人可以获得在一年内(2019年营养周之前)免注册费参加妇幼营养分会举办的任何一次学术活动(任选一次)。
五、考核标准
1、举办的活动必须是属于通过妇幼营养分会渠道动员和组织的,活动现场必须有“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和“2018全民营养周”文字和标志。
2、必须在2018年5月13日-19日期间开展活动。
3、开展的活动要有200名以上的宣教对象参与。
4、活动总结资料提交及时,资料完整、符合要求(能反映上面三条要求的内容,活动日期以照片记录日期为依据)。
符合以上条件的活动即为考评合格。
六、联系渠道
联络人:颜晓东,手机189-1296-6166,电子邮件rrjk@163.com
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网站 www.mcnutri.cn
中国营养学会妇幼营养分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