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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WS 423-2013

标准名: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

发布时间:2013-04-18

实施时间:2013-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 423-2013,《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首都儿科研究所、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儿童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四川大学、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单位起草,主要起草人为:荫士安、李辉、汪之顼、马军、张峰、孙长颢、曾果、王茵、赖建强、杨振字、王杰、潘丽莉、段一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4月18日发布,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一、等同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的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居民的膳食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迅速的转型。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面临着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的双重压力。儿童期的营养缺乏不仅关系到其现在的体格健康状况以及生长发育速度,同时也影响其智力发育和成年后的生产力;而儿童期的营养过剩将显著增加成年期患营养相关慢性病(如肥胖、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的风险。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5岁以下儿童死亡归因于营养不良的比例达35%。因此预防儿童期营养不良对保障儿童和成年期的健康状况至关重要。营养不良通常包括低体重、消瘦、生长迟缓和超重与肥胖等。它们是通过身高(长)和体重等反映生长发育水平最主要的指标来评价。

        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4月颁布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国际标准(WHO Child Growth Standards)。该标准对0-24月龄儿童采用纵向追踪并对18-71月龄儿童采用横断面调查。8440名来自不同种族和地区(包括巴西、加纳、印度、挪威、阿曼和美国)的健康母乳喂养儿童的数据用于该标准的制定。

        儿童5岁以前的生长发育状况,更多地受到营养(给予食物的质与量)、喂养方法、生长环境以及卫生保健的影响,通常与遗传或种族的关系较小。因此,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状况(身长/身高,体重)是评价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的主要指标,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

        截至2011年4月,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125个国家与地区,包括美国、英国、巴西、印度、南非等国均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生长发育标准。其中美国和英国部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生长发育标准(美国采用0-2岁儿童部分和英国采用2周-4岁儿童部分)。近年来葡萄牙和土耳其等国家逐步采用了该标准。该标准证实了母乳喂养儿和人工喂养儿生长模式的差异,作为评价母乳喂养婴儿体格生长的可靠工具,采用该标准有助于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同时采用该标准有助于国际或国家间的数据比较,适宜于评价千年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和对世界卫生大会所提出的营养改善目标进行评估。

        因此,《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等同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中相关指标的标准值来评价群体儿童营养状况,为公共卫生工作和临床工作中判断群体儿童营养缺乏、营养过剩和健康状况的直接依据。标准的出台将为政府落实我国儿童发展纲要、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提供科学依据。


        二、对标准内容的理解和认识

        本标准等同采用世界卫生组织2006年4月颁布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国际标准中相关指标的标准值(WHO Child Growth Standards)。

        本标准适用于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的群体评价和判定。对于个体生长发育状况的评价,需要结合其出生状况、健康状况、既往生长发育状况、膳食摄入等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对于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本标准中采用 “Z评分”法对各指标进行评价。实测值与WHO参考人群中位数之间的差值和WHO参考人群标准差相比,所得比值就是Z评分。

        生长迟缓定义为年龄别身长/身高Z评分<-2,重度生长迟缓定义为年龄别身长/身高Z评分<-3。低体重定义为年龄别体重Z评分<-2,重度低体重定义为年龄别体重Z评分<-3。消瘦定义为身高别体重Z评分或年龄别体质指数Z评分<-2,重度消瘦定义为身高别体重Z评分或年龄别体质指数Z评分<-3。超重定义为身高别体重Z评分或年龄别体质指数Z评分> +2,肥胖定义为身高别体重Z评分或年龄别体质指数Z评分>+3。

        本标准中的数据3月龄以下按周表示,3-60月龄按月表示。对于周龄或月龄处于两相邻周或月之间时,应以小周龄或月龄生长发育标准来评价。


        三、在制标的过程中达成了哪些共识?讨论的焦点问题都是哪些?

        身长/身高和体重为最常用的生长状况判定指标。身长/身高和体重的测量简便经济易行,无创伤性。在近二三百年来,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身长/身高和体重来评价营养与健康状况。该标准未包括其它测量相对费时或使用较少的指标(如皮褶厚度等)。

        征求意见过程中,提到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是否适用于中国儿童。当婴幼儿的营养和健康需求得以满足时,他们的生长模式在不同种族和地域之间相似。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儿童5岁以前的生长发育状况,更多地受到营养、喂养方法、生长环境以及卫生保健的影响,而与遗传或种族的关系较小。世界卫生组织生长发育标准适合于不同国家和种族儿童生长发育状况的评价,因此本标准等同采用世界卫生组织2006的5岁以下儿童生长国际标准中相关指标。世界卫生组织网站提供专门的计算软件(The WHO Anthro Software),可用于计算Z-评分和百分位。


下载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PDF)

本站下载: 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PDF)


WHO: The WHO Anthro Software

本站下载: 5岁以下生长发育测量分析WHO软件


友情链接: WHO Child growth standards/ 世界卫生组织儿童生长发育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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